关于内地儿童在香港街头便溺事件,虽然网上炒得沸沸扬扬,但之前本人并不怎么关心。因为第一这本身只是个不值得太关心的小事件,第二关于此类不文明现象,内地多家媒体早有很多报道(后文列举)本人早已见怪不怪。
本人只对这个事件的脉络有点大致的印象——先是凤凰卫视报道了这个事情,闾丘露薇也在微博上发布,随后有网友指称“隐瞒真相”,说什么当事儿童是个“女童”,当时厕所排队太长孩子父母才让其当街“小便”,还特地拿“纸尿裤接尿”,但是遭“流氓青年偷拍女童私处”孩子父母“奋起保护孩子隐私权”云云,于是内地网友蜂起群骂闾丘露薇和凤凰卫视“传播谣言”以及香港人“没人性”等等等等。后来香港警方澄清当事儿童并非“女童”而是“男孩”,《》则发布视频证明当时并非“小便”而是“大便”。以上如有差错还请指正。
但是,昨天看到腾讯的QQ迷你首页上的《大家》栏目却推出这样的标题《闾丘:游港女童随地便溺违法》,本人顿感惊讶——怎么这个孩子又变成“女童”了呢?点进去仔细一看,闾丘露薇的原文中只有一个地方提到“女孩”,是在转引网友对她的指责,但她本人的用词则是“儿童”或“孩子”,有意无意规避了性别(原文参阅http://dajia.qq.com/blog/404021016345261)。闾丘露薇承认自己对于当事人“打耳光”的描述不准确,但并没有就当事儿童的性别问题认错。既然如此,腾讯迷你首页的编辑为何非要写成“女童”?
那么当事儿童到底是男是女?本人再度查证了香港警方的声明:初步调查显示,一名三十三岁姓薛内地男子及一名二十九岁姓付内地女子让两岁儿子于街上便溺时,一名二十九岁姓王路人以相机拍下情况。(原文参阅http://news.ifeng.com/a/20140424/40028999_0.shtml)
还要注意:香港警方的用词是“便溺”,那么到底是“小便”还是“大便”?本人又查了《》发布的视频原片,从图片上看显然是在当街大便(视频地址http://m.next.hk/play/latest/20140422/34896)。
有网友怒问:“男孩女孩有什么关系?”有关系!因为网上的各种说法,都是以“女童”为出发点,进而引申出所谓的“流氓青年偷拍女童私处”,进而将当事人抢夺拍摄者手机的行为洗白成所谓的“奋起保护女儿的隐私权”。而事实上,当事儿童是个“带把儿的”,那么以上的网传说法就属编造的自欺欺人。
又有网友怒问:“大便小便有什么关系?大便不比小便更着急吗?”没错!但既然是大便,之前网传的“女童母亲拿纸尿裤接尿”就更可能是扯淡,第一张图片上的孩子母亲更像是在用手纸掩盖和擦拭SHIT。而且孩子父母也至少应该带到偏僻一点的角落遮挡一下,以上的场景不仅太过不雅,而且太没家教!是不是?
还有网友怒问:“男孩就能拍私处了吗?保护孩子的隐私权有什么错?”有!既然孩子父母懂的要脸面,是不是不应该这样让孩子在街头上便溺?至于发布者,既然没有发布孩子的面部,更没有所谓的“女童私处”,只是记录一个在公众场合上当众进行的不文明现象,要说什么“侵犯隐私权”,在法律上很难成立。自己不讲公德带小孩当街便溺,被拍了去抢人相机的记忆卡,被捕还有理了不成?
一大波愤怒的网友围着我骂:“如果在内地有这种现象有谁会拍?!你是不是中国人?!”首先,我是中国内地人,类似这种带孩子在公众场所便溺的不文明现象我虽然不会拍,但在内地多个城市都被网友拍摄和上网发布过,没有如果。举例如下:
1、长沙地铁上小孩撒尿被吐槽网友建议车内设垃圾桶(图)http://news.163.com/14/0420/04/9Q8EOEST00014Q4P.html
2、南京地铁惊现"撒尿弟" 网友不忍直视怒发帖(图)http://js.people.com.cn/html/2014/04/02/299356.html
3、上海地铁男孩撒尿:爷爷写致歉信 上电视道歉(图)http://baobao.sohu.com/20130826/n385030240.shtml
4、南京地铁“大便弟”引关注 孩子母亲今出面道歉(图)http://news.longhoo.net/2013-08/30/content_10865702.htm
PS:以上报道均有配图,重口慎入。
特别要强调,少来动不动就扯什么港人如何“歧视”大陆客。首先,无论在香港还是内地,都不能违背公序良俗;而且,香港是个有较高立法权的特别行政区,更是个法治社会,要去旅游就必须遵纪守法,不能再像自家那样有恃无恐为所欲为。否则,正所谓“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当事人不仅自取其辱,而且给我们内地人的形象抹黑!
综上,这个事件中网传的“女童”以及由此衍生的种种说法,都是在基于“港人欺负内地人”的自虐感之下对内地当事人进行的“善意解读”,然后在网上转播了几千万遍,谣言就成了真相止不住的“真理”。这个事件是对戈培尔博士和《乌合之众》的完全诠释,可以写入传播学教科书。
附:《》的视频发布后,还有网友在图上打标,企图误导成什么“PS”,其实只是角度问题,何况蹲在地上的小孩也不见得一动不动,相信大家可以自己分辨,如果有实质证据可以向香港警方举报。最后本人特发一张PS的照片给大家一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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