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和芙蓉区公安分局在侦办张健杀害刘伟东一案过程中,将杀害刘伟东的凶手张健羁押在湖南省看守所,对此,我们强烈不满,这明显是在偏袒犯罪嫌疑人,有碍案件的查处,主要理由有:一是湖南省看守所是湖南省人民检察驻所监督检察的羁押场所,而犯罪嫌疑人张健原本就是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林检处的处长,之前还长时间担任过原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秘书,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有相当深厚的人脉关系,当然也包括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驻湖南省看守所的检察人员,将犯罪嫌疑人张健羁押在湖南省看守所,给其提供方便帮助的人多,难以确保查办案件的公平公正;二是芙蓉区公安分局之前办理其他案件,都是将犯罪嫌疑人羁押在长沙市看守所或者其他羁押场所,在侦办犯罪嫌疑人张健杀害刘伟东案件过程中,却违反常理,将张健羁押到湖南省看守所,动机、目的是什么,很难让我们信服口服,我们是被害人刘伟东的家属,我们认为长沙市公安分局不应将张健羁押在湖南省看守所,恳请相关部门予以纠正。
申诉人:刘海聪
2014.4.28
- THE END -
最后修改:2024年10月13日
非特殊说明,本博所有文章均为博主原创。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ujiu.net.cn/2024/10/13/guanyuduifanzuixianyirenzhangjianjiyachangsuodeshensu/
共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