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岳飞与秦桧都是民族英雄
北宋末年、南宋初年宋金两国之间战争与和平的历史,是传统伦理文化影响历史进程的最典型历史。
这段历史中,给世人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人物就是岳飞与秦桧。
岳飞,因为他英勇抗金的事迹被人们当作民族英雄,更因为他被秦桧加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人们将他的英雄业绩抬到了极高的地位——在杭州西湖边立岳王庙,世代祭祀!
秦桧,因为他力主议和的事迹被人们当作卖国求荣,更因为他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杀害,人们将他当作暗通金国的奸贼,作出了极端解恨的处罚——用黑铁铸成他的跪像,跪在岳飞墓前,永远受到大众的唾骂!在中国五千年历史长河中,绝无仅有。
自南宋以来,对他二人的记述,不论是官方的、民间的,不论是史学家、说书人,纷纷杂杂,不一而足,但主要观点,大致如斯。
岳飞是英雄,秦桧是卖国贼—— 历史的真相是这样吗?
北宋末年,政治极其腐败,苛捐杂税,繁重劳役,支撑着一个日益庞大、穷奢极欲的官僚集团。他们互相勾结,买官卖官,贪赃枉法,霸田占地。以宋徽宗为首的统治者们,在京城开封大兴土木,修延福宫、造万岁山,并从苏州、杭州等地搜寻了大量的奇花异石,经运河送到开封。历时十余年、耗费了千百万人的血脂血膏,就是为了粉饰天下太平,为了他们有一个“欲度前规而侈后观”,也就是空前绝后的逍遥场所!
统治者如此腐败,受到残酷压榨的百姓起来武装反抗,是必然的。从宋徽宗即位的第八年,即大观二年(1108年)起,至宣和三年(1121年)止,十三年间,武装起义就没有停止,其中,规模最大的方腊起义,目的就是要推翻腐朽的北宋王朝。尽管起义部队被北宋政府派兵镇压下去,却极大的动摇了统治者的根基。
这样一个腐朽没落的国家,面对处于原始社会的女真帝国,犹如一头衰老的黄牛,遇见一只饥饿的猛虎,除了让猛虎饱餐一顿外,黄牛是没有第二个结果的。女真人仅用了几万人马,就轻而易举灭掉了老朽空虚的庞大帝国,并将徽钦二帝及赵氏宗亲当作俘虏,几乎全部押解到了金国。
岳飞、秦桧、赵构就是被这股历史的狂风,吹到了风口浪尖。
赵构因其血缘关系(宋徽宗第九子),匆忙之间,组建了南宋政府。
南宋政府成立之初,要兵无兵,要将无将,要钱无钱,要粮无粮。更严重的是,人心混乱,造反的、背叛的,流窜的,逃亡的,比比皆是。百姓流离失所,社会动荡不安,经济陷于崩溃,加上金国的穷追猛打,南宋政府内外交困,苟延残喘,好比狂风中一叶破败的小舟,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
要保住南宋朝廷,与金国议和成了赵构的唯一选择,这更是他父兄徽钦二帝更迫切的愿望,也是他们重返故国的唯一希望。
拿什么条件议和?其实,亡国之人拿不出什么能谈判的条件,唯一的条件就是投降,成为金国的附庸,南宋成为金国的藩属国。
宋徽宗在当俘虏之时,就给金国国相粘汗写了求和信(经秦桧改写),信的部分内容如下:
“今若因而存之,(宋)则世世臣属(于金国),年年输贡,比之拿舟交广,驰马闽蜀,蹑足关陕,决大计于金鼓之间,得失可见也……欲所得之利尽归公上,则莫若岁岁受金帛;使他人守疆,则莫若因旧姓而属之,在郎君宜熟计而审处。”
从成立南宋朝廷之日起,赵构就多次派人前往金国求和,音信渺无。逃到江南后,为阻止金兵继续讨伐,向粘汗写了一封更加明白的求和信,严格说来是求降信:
“古之有国家而迫于危亡者,不过守与奔而已,今大国之征小邦,譬孟贲之搏僬侥耳。……偏师一来则束手听命而已,守奚为哉?……建炎二年之间,无虑三徙,今越在荆蛮之域矣,所行日穷,所投日狭,天网恢恢,将安之耶?是以守则无人,以奔则无地,……此所以朝夕惶惶然,惟冀阁下之见哀而赦己也。……前者连奉书,愿削去旧号,……是天地之间皆大金之国,而无有二上,亦何必以劳师远涉然后为快哉。”
就是这样的条件,金国也一概拒绝,金国要彻底消灭赵宋王朝!其后经历了十来年战乱,宋金两国内部发生了一系列变化,金国才勉强答应了议和(内部分歧极大,以至议和后又翻悔)。
所以,真正要求议和的是赵家父子,能作出议和决定的是金国。
在宋金议和这一历史事件中,秦桧只起到协助、支持赵家父子的作用。
秦桧是全力支持议和吗?
秦桧是全力支持议和。有四点可以证实:
其一,秦桧被押送至金,被金国皇帝的兄弟挞懒用作参军。秦桧利用随军南征的机会,冒险带领全家逃离挞懒,返回宋军驻地涟水。他也许没有料到,一到涟水,险些被宋军当作“细作”将全家杀害。在当时,宋军对从金国逃回宋地的汉族官吏百姓当作“细作”杀害,是司空见惯的。秦桧甘愿冒如此大的风险逃回南宋,就是为实现宋金议和目的。
其二,秦桧第一次出任南宋宰相,就提出“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议和纲领。由于金国已在河南陕西等地建立齐国,立汉人刘豫为皇帝,使得赵构议和无望,只好与齐国作战。为了表明不与齐国议和的决心从而鼓舞人心,赵构罢免了秦桧的宰相职务,并“张榜超堂,终不复用”。秦桧遭受如此打击,仍未改变与金国议和的决心。
其三,宋金第一次议和(1139年)前夕,反对议和者将攻击的矛头对准了支持议和的秦桧(已再次担任宰相)等人,公开散布秦桧是金国的“细作”。枢密院编修官胡铨上书赵构,声明“义不与桧等共戴天”,愿斩秦桧、孙近、王伦三人之头。面对巨大的压力,秦桧虽然有所犹豫,但最终未改变议和的决心.
其四,宋金达成议和的条件之一,是赵构以大臣的身份,三叩九拜,接受金国的“诏书”。为维护赵构作为皇帝的尊严,也可以说是为了维护南宋朝廷的尊严,秦桧甘愿代替赵构跪接“诏书”。实际是代替赵构受辱,代替南宋朝廷受辱(按照常识,细作做不出这样的事来)。这件事,真实反映了秦桧甘愿为议和作出牺牲的精神。
以上四点,可以证实秦桧是全力支持议和,是正大光明的支持议和。但他与赵家父子一样,并不是心甘情愿议和,显然是形势所迫,不得已而为之。
秦桧曾说:“我欲济国事,死且不避,宁避怨谤!”可见秦桧推动议和并没有私心,前后发生的事实也证实了秦桧说的是真话。
秦桧想议和的真实目的是什么?
秦桧想议和的真实目的是“济国事”,具体有二点:
一,安定天下,使百姓得以休养生息。
从金伐北宋(公元1126年)起,至宋金绍兴和议(公元1142年)止,十六年间,宋金两国之间的战争几乎没有停止(即是金对宋的掠夺和占领,其中只有一年多的议和时间)。长期战争给汉民族带来的灾难是难以言表的,无论帝王将相,穷苦百姓,无一能逃脱这一浩劫。要结束这一浩劫,唯一的办法就是结束战争。在宋金两国都没有能力以武力结束战争的情况下,议和就成了结束战争的最好办法,也就是结束百姓灾难的最好办法,也就是安定天下的最好办法。
二,保赵宋王朝。
金国灭宋后,要彻底消灭赵宋王朝,想在宋朝的地盘上建立大楚国,立张邦昌为帝。是秦桧带头反对,要求仍立赵氏为帝,为此获罪于女真人,被押解到金国。秦桧从金国冒险逃回南宋后,不顾个人得失,力主议和。提倡:“中国人担当着衣啖饭,徐图中兴。”就是想挽救岌岌可危的南宋朝廷。如果战争持续下去,南宋朝廷必将内外交困,很快被金国消灭(这一论断,历史学家的看法各异,但元灭南宋,清灭明,就是这一论断的最好佐证)。
议和达到这二个目的吗?
基本达到了这两个目的。
宋金绍兴和议后,为金国带来了近九十年的和平,为南宋带来了一百二十多年的和平。在这之间,尽管两国出现了几次短暂的南征北伐,但都没有造成大的社会动荡,百姓生活基本稳定,生产力得到很大提高。南宋成了当时世界上最发达、最富裕的国家。在1234年,南宋终于与蒙古人联合灭亡了金国。
议和给秦桧带来什么好处?
议和没有给秦桧带来好处。
为了回到自己的国家辅佐朝廷,秦桧夫妇不惜冒着杀头的危险逃离金国;为了议和,秦桧丢掉了宰相官职;为了议和,秦桧受尽人间的屈辱;为了议和,秦桧遭受了天大的人身攻击。他没有占地捞钱,他没有养姬纳妾,他也没有排挤反对议和的人(如果反对议和的人受到排挤,那是赵构的决定)。他议和的目的,是为了让百姓过上平安的日子,让祖国能够繁荣富强,可是,人们却在咒骂他,祖国却在践踏他。
以上事实证明,秦桧是真正的民族英雄,而且是心灵高尚的民族英雄。
认定秦桧为卖国贼的理由是什么?
认定秦桧是卖国贼的主要理由是:议和就是卖国,就是将汉民族的国土出卖给异族人。
其实,持这种理由不是出于媚权,就是出于媚俗,或者兼而有之。
我们知道,八百多年前,任何国家都没有举世公认的边界(法定边界)。谁的武力强大,谁就可以依仗武力夺取地盘;谁的武力弱小,谁就只能依附于他人,甚至失去地盘。
枪杆里面出政权,就是那个时代天经地义的真理(这与狮子、老虎等动物遵循的是同一个森林法则。当然,动物的法则是:爪牙里面出政权)。
金国抢过去的地盘大宋当然应当抢回来,抢不回来,就让给金国,并非什么卖国,等待武力强大时再抢回来甚至抢占更多的地盘也是天经地义的。
何况,更希望议和的还是赵家父子,他们才是国家的元首,国家就是他们的私有财产。
国家作出的任何决定都是独裁元首承担主要责任,这条至今都是举世公认的基本法则。
如果议和真是卖国的话,赵家父子才是卖国的元凶。骂秦桧是卖国贼的史学家、说书人为何只骂秦桧而不骂赵家父子,可见这些史学家、说书人的骨髓都被奴性腐蚀,在强权面前,全身的骨头都是软的。
岳飞是秦桧杀害的吗?
岳飞,从相州(河南安阳)从军起,就一直处于抗金的最前线,南北转战八千余里,身经二百余战,从一个士兵,成长为一个战区的统帅。他所率领的“岳家军”,是南宋最具战斗力的一支军队,也是抗金最英勇的一支军队,也是最令女真人害怕的一支军队。他为抵抗侵略,为保卫自己的国家,贡献了自己的一生,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他都是中国封建时代军人的楷模。他是不容争议的民族英雄,而且是为了祖国视死如归的民族英雄。
就是这样一个英勇抗金的英雄,却被南宋朝廷亲手杀害。
岳飞究竟是赵构杀害的或者是秦桧杀害的?赵构或者秦桧为何要杀害岳飞?历史学家是有一些争议的,但正统的、主流的观点是:秦桧以“莫须有”(也许有)的罪名将岳飞杀害,秦桧等四人才是杀害岳飞的刽子手。这就是为何要用黑铁铸造成秦桧等四人的跪像,放在岳飞墓前的原因。
认定秦桧是杀害岳飞的刽子手,才是真正的污蔑、栽赃秦桧。
根据史料记载:岳家军里有个叫王俊的将官举报,岳飞从庐山(岳飞当时已回庐山
闲居)指使他人送了书信给鄂州(武汉)的张宪、岳云。信中要张宪举兵造反,以迫使赵构恢复岳飞的军职。
张宪、岳云在张俊的枢密行府(镇江)屈打成招,承认了此事。
赵构听说此事大吃一惊,秦桧奏请赵构,宣岳飞到临安(杭州)与张宪、岳云对证。
由于事关重大,赵构特派御史中丞何铸到大理寺审理此案。岳飞、张宪、岳云先后进入大理寺,何铸与大理寺官员共同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中,何铸等没有查到岳飞三人的任何造反证据,不能构成犯罪。
何铸向秦桧反映了审理结果。秦桧告诉何铸,是赵构要何铸查到岳飞等人造反的证据。但何铸认为,为了国家的利益,不应乱杀国家的栋梁之才,故而拒绝再审。
赵构只好改派右谏议大夫万俟审理此案。
由于仍然查不到岳飞等人造反的证据,万俟只好另外找了几条理由,判岳飞、张宪死刑,岳云流放三年。
这一判决,遭到大理寺官员反对,认为没有依法判决,全部拒绝签字。
万俟只好如实上报赵构,经赵构下旨:“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结果,张宪、岳云被押至刑场斩首,岳飞在风波亭饮毒酒身亡。
这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秦桧直接或者间接作出了杀害岳飞的决定,作出决定的是赵构,是赵构将岳云改判为死刑(依据:岳飞一案的判决书)。
所以,认定秦桧杀害了岳飞,完全是憎恨秦桧的人凭借三条“莫须有”的证据:
一,王俊受秦桧、张俊暗中支使,伪造事实举报岳飞,从而陷害岳飞。
二,张俊与万俟都是秦桧的死党(张俊与万俟的跪像也放在岳飞墓前)。
三,秦桧伪造杀害岳飞三人的圣旨(矫诏)。
这完全是将说书人的编造当作了事实。前二条,没有任何历史记录作为证据。第三条,既无证据,也违反基本逻辑。如果真是秦桧伪造圣旨杀大臣,这可是死罪。即使秦桧如何权高震主,赵构如何害怕他,在秦桧未死前不敢治他的罪,但秦桧死后赵构总会治他的罪,这才符合逻辑。可是,秦桧死后,赵构对秦桧的评价是最高的。而且,岳飞的平反,是孝宗请示赵构,并得到赵构同意的(赵构已是太上皇),当时秦桧已经死了七年,赵构并没有认为秦桧矫诏,把杀岳飞的责任推卸给秦桧。
当然,说书人的编造难以自圆其说,所以,故事就越编越远,越编越离奇:
……秦桧与王氏在东窗下围炉烤火,秦桧不知道如何处置岳飞合适。“王氏看他犹豫不决的样子,不免笑他太缺乏果断,便向他发出警告般的语言,说道:‘老汉竟这般缺乏果断吗?要知道捉虎容易放虎难呀!’”于是,秦桧“恍然大悟,随手扯了一张纸条,写了不多的几个字,送往大理寺狱中”。
这段说书人胡编乱造的故事,原载于野史《朝野遗记》,既没有载于正史,也没有载于岳飞之孙岳珂收集的有关岳飞详细资料的所有著作,居然成了王氏是秦桧帮凶的唯一证据,这就是“东窗事发”这一成语的来源。这一故事,不但在中国说书人中广为宣传,就连宋史权威、北京大学教授邓广铭也在他的著作《岳飞传》中对此不作任何考证而加以引证——真是将历史研究当作了儿戏。
这就是王氏在岳飞墓前跪着被唾骂了近五百年的唯一“罪恶”。如果吉尼斯世界纪录上有“冤枉受害”之最,那王氏毫无疑问将载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并成为永远无人打破的纪录(如果吉尼斯世界纪录上有“精神折磨”之最,那秦桧四人毫无疑问将载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并成为永远无人打破的纪录)。
说书人的故事仍然没有编得符合逻辑。在宋代,就连皇帝都不允许轻易杀大臣,秦桧一个宰相,为何能杀枢密副使岳飞(相当于军委副主席)。所以,有几个问题不能回避:秦桧为何能杀岳飞?秦桧为何能伪造圣旨?秦桧为何能凌驾于赵构之上?
陷害秦桧的人自然会找到自以为是的答案:
南宋大儒、理学大师、道德君子朱熹咬牙切齿的咒骂最具权威:“秦桧之罪所以上通于天,万死而不足以赎者,正以其始则唱邪谋以误国,中则挟虏势以要君。”
秦桧“上通于天,万死而不足以赎者”的罪行,高度概括起来就是:起初提倡议和邪谋祸害国家,待到成为议和的全权代表后,就依仗金国的势力要挟赵构,任秦桧为所欲为。
这就是秦桧为何能杀岳飞,秦桧为何能伪造圣旨,秦桧为何能凌驾于赵构之上的答案。
真是丧心病狂、荒谬绝伦的答案!
出现这种情况,只有金国的君臣、南宋的君臣都是白痴才有可能。
事实是:赵构从坐上皇位起,经历十余年的痛苦磨练,已经是一个有主见、有心计、心如铁石,集生杀大权为一身的君王。别说秦桧根本不可能“挟虏势以要君”,就是别人废赵构的皇位、甚至要他的命他都不会屈服,杭州“苗刘兵变”就是证明。何况,与秦桧有私交、共同促进宋金第一次议和的金国左都元帅挞懒,因为“与宋交通,倡议割地”罪名,被全家抄斩,秦桧与金国失去了直接的联系,并得罪于金国(南宋议和特使王伦就是因为议和之事与挞懒联系而被金国所杀)。因此,秦桧根本就没有条件、也不可能“挟虏势以要君”。
反之,金国完全没有必要用秦桧“挟虏势以要君”,金国想议和,还用得着派“细作”去逼迫赵构答应吗?!这就像一个富人,派一个“细作”到乞丐那儿,要挟乞丐去向富人讨钱讨粮一样荒唐。
以上事实说明,朱熹的论调完全是颠倒黑白,为赵构推卸责任,从而嫁祸于秦桧(假设“议和”是祸)。当然,敢任意辱骂、责难大臣而不敢辱骂、责难君王的行为,乃是儒家忠君思想所决定(所谓唯尊者讳)。朱熹这个道德君子真是彻头彻尾的伪道德君子!
赵构为何要杀害岳飞?
二种可能:
一,赵构怀疑岳飞要造反。
岳飞是否写了书信给张宪,已经无确凿的证据可考。但他有写这类信的动机——他想回到抗金的第一线是合乎情理的。这种事毫无疑问犯了封建帝王的大忌。无论这事有没有(莫须有),赵构都不会放过岳飞。君疑臣死,这是封建专制的本质决定,所以,赵构必杀岳飞。“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造反的人)”,即使是封建帝王,也同样知道这个道理。
二,金兀术逼迫赵构杀岳飞。
金兀术痛恨岳飞、岳云(杀死其女婿),是理所当然的。岳飞确实是金国统治河东、河北、中原的最大障碍(岳飞派了大量的游击队到这些地方)。因此,于公于私,金兀术都有杀死岳飞、岳云的动机。他很有可能利用议和之机,逼迫赵构杀死岳飞父子,以达到安定河东、河北、中原的目的。如此推理,有几条线索,可供参考:
1, 金兀术回复给赵构的信中(信由赵构的议和特使带回),在为议和明确了边界,进贡,人员往返,司法协助等条件后,还附加了一句:“其间有不可尽言者,一一口授,惟阁下详之。……其如封建大赐,又何疑焉。”试想,两国议和的事,无论大小,都是大事,都应当白纸黑字写清楚,岂能“一一口授”(转告),而且还特意叮嘱赵构仔细听清楚,并以是否册封赵构为皇帝相要挟。可以肯定,“口授”的是一些不能公开的而且要求赵构必须办到的条件,其中,很有可能就有杀死岳飞父子的条件。
2,金兀术坚持不放钦宗回宋,唯一理由就是防备南宋北伐,破坏议和,这有金兀术临死时的遗言证实。
3,岳云,即使是根据万俟认定的犯罪事实也只够“徒三年”。赵构为何将岳云改判为死刑,显然是毫无必要的轻罪重判,这就可能是受到金兀术的胁迫。
4,金主完颜亮伐宋,宋金两国翻脸,赵构立即同意为岳飞平反,这可反证赵构是为议和而杀岳飞。
5,岳飞死后六十四年(1206年),南宋宰相韩乇胄趁蒙古部族打击金国之时,举兵伐金。兵败后,金国逼迫南宋朝廷杀死韩乇胄,南宋朝廷被迫设计害死韩乇胄,并将其头颅送与金国,宋金两国因此恢复议和协定。由此可见,金兀术很有可能逼迫赵构杀死岳飞父子,赵构也很有可能答应。
以上二种情况,都是“很有可能”,赵构为何要杀岳飞,这一历史真相“很有可能”成为永远的谜。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岳飞遇害,与秦桧无关。
秦桧被栽赃、污蔑为奸贼、卖国贼的历史原因。
以下年表及有关史实,也许能说明一些问题:
1132年,秦桧因为提出议和二策,被罢免宰相职务。
1138年,宋金第一次议和前,秦桧被官民骂为“细作”,有人要求赵构砍秦桧头颅示众。
1139年,金国认定左都元帅挞懒与秦桧的交往,是私通南宋、出卖金国的内奸行为,将挞懒全家抄斩。
1155年,秦桧死,赵构追封秦桧“申王”,谥“忠献”,评语“决策元功,精忠全德”。
1161年,金主完颜亮毁盟南侵,南宋“群情激愤”,有人向朝廷建议,“砍秦桧之棺而戮其尸,贬窜其子孙……以正其首倡和议,欺君误国之罪。复岳飞之爵邑而录用其子孙,以谢三军之士,以激忠义之气”。
1162年,在得到赵构的同意后,孝宗继位一个月,立即为岳飞平反。
1204年,南宋宰相韩乇胄准备北伐,使用各种方法,“以作六军之气”。宋宁宗追封岳飞为鄂王,同时,废除秦桧保留的所有官衔、原谥,改谥“谬丑”。
1206年,南宋伐金失败,宋宁宗被迫将主持伐金的宰相韩乇胄杀害,并将其头颅送往金国谢罪。
1449年,明英宗在土木堡被蒙古人俘虏,五十万大军,损失大半,由此失去帝位,后被蒙古人放回,于八年后复辟。明朝官民对“胡虏”恨之入骨。
1513年,官府用铜铸造了三个赤身反绑的跪像——秦桧、王氏、万俟,放在岳飞墓前。
1591年,官府改用铁铸造了四个赤身反绑的跪像——秦桧、王氏、万俟、张俊,放在岳飞墓前。
至今,秦桧四人的跪像仍然在岳飞、岳云、张宪的墓前。
将来……
汉民族历来受北方“胡虏”的欺压、掠夺和侵略,对“胡虏”又恨又怕又无可奈何,万里长城就是这种情感的极端反映。这种情感经过长期积淀,就形成扭曲的病态心理,——从对“胡虏”战与和的态度来简单地判断忠与奸、好与坏,从而将积弱积贫、挨打受压的原因归咎于奸臣、昏君,根本不从自身的社会、文化中寻找弱点并加以改革,反而认定自己的社会、文化是世界最好的,是世界的中心(故名叫中国)。这种病态心理的扭曲程度,绝不亚于万里长城。
秦桧就是这种病态心理的受害者,——因为支持议和而被认定为奸臣。历代封建统治者为了“激忠义之气”,又将这种认定恶意夸大,肆意侮辱,以至走向极端。
综上所述,认定秦桧为奸臣、卖国贼并不是“以事实为依据”,而是依据扭曲的病态心理。
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秦桧四人也有人权!应该给秦桧四人松绑,应该恢复秦桧四人的尊严!
果真如此,松绑的、恢复尊严的不仅仅是秦桧四人。
附 主要参考书:《岳飞传》 邓广铭 著
非特殊说明,本博所有文章均为博主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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