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是国家的基本组成单位,国家应该帮助每一个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体现和实现,特别是国家中的边缘化群体和处于弱势的最底层的人。
人对于无能力给予他安全保护、教育、培训和维持最低生活水准的国家,没有任何义务。
如果一个国家不能作到防止暴力、偷窃、欺诈和强制履行契约,也无法称之为国家了。如果是与民争利,那国家就沦为某些利益集团实现一小撮人实现小集团利益的无耻的工具和蒙蔽人民的虚伪的幌子。
没有人民的支持,国家及其政权什么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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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修改: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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