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璧人民检察院解传成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的反映:2010年8月4日,宿州市检察院有个副检察长带两个局长来到灵璧县公安局,和公安局长邵军谈,让我上班。我于当年8月5日,到局里上班。6年了,案件无结论,谁最该反思。6年了,我父亲去宿州市检察院200余次,要结论,未果。
关于灵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解传成办理冤假错案的反映: 2009年5月,泗县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同时根据根据《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作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报市检察院报批,至今,宿州市检察院还没给泗县检察院回复。
关于灵璧县检察院办理冤假错案的反映:2008年10月10日,案件移交泗县检察院管辖。经泗县检察院两次退回灵璧检察院补充侦查,两次补充侦查时间已满,并超期羁押6天。当时,泗县看守所看守郭警官向泗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张主任反映,张主任急忙联系灵璧县检察院。2009年1月19日,我被释放。
关于灵璧检察院办理冤假错案的反映:2008年8月13日下午,办案检察官解传成、朱新春在泗县看守所一间讯问室对我说:“你承认打人,就放你,不承认就逮捕你。”我说:“我没打人,我为啥承认呢,他是自残的”,后来解传成拿出一封信给我看,解传成说:“今天,你承认打人,就放你,不承认就逮捕你。”
关于灵璧县检察院解传成办理冤假错案的情况反映 《关于灵璧县人民检察院解传成办理冤假错案的举报》:我是安徽省灵璧县公安局民警,我叫马服超。由于2008年被立案侦查,无结论,至今,无法授警衔,工资还是07年定的,拿1600元。每月少领1000余元,还无法晋职、晋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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