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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都是我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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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一支钢笔
文/彭建华
曾经,你黑色的血液恣意流淌。阡陌纵横,家乡的每一块土地,都为你铺开书写的纸张。我看见彼年的自己,从一个方格跳进另一个方格,始终摆脱不了你的控掌。痛苦的我,挥汗如泪。跌落手心的却是禾苗尖上的一粒阳光。有一天你突然消失,家乡也就幻化作背景,一路默默地唱着惆怅。
以上是我曾经写的一篇不足一百四十字的微博体散文,文题叫《钢笔》。在我的大半生当中,用过的笔多得自己都无法记起。但是,这篇小散文所写的钢笔,决不是一种泛指,而仅是对其中某一支钢笔的祭奠。
偏偏地,它是我心中的至爱。
这是一支非常普通的笔。长虹牌,浅蓝色塑胶笔身,白色金属笔帽,小巧包嘴是纯黄金的。它购于黄土铺供销社,时间是1988年春月,价钱是19.2元。过去了二十六年,对这一切还记忆犹新,是因为那年发生了三件事。一件小事犬子出生;二件大事的其一是在县团代会上结识挚友何晓晓,其二是请回了一位心灵相通的一“词”之师。
我的一“词”之师,正是这支长虹牌钢笔。自从有了它,对“得心应手”这个词我才算真正有了心灵上的领会。
所谓得心应手,应分二步来看。第一步是“得心”,这是基础,或者说是条件。而这个基础或条件,又必须是相互的。就拿我与这支长虹牌钢笔来说吧,我先知它的心。它才会知我之心,直至达到物我两忘,心灵相通,才会融会贯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合二为一。第二步才是“应手”。这是结果,或者说是极终目标。如此结果和目标,也是双方共同的期盼。我握着它,它也握着我,两手相握,一切尽在不言中。这种用忠诚维系的合作,传递的是绝对“唯一”的讯号。
我没有翻查成语词典,也不知相关专家学者对“得心应手”这个成语如何解读。但我只相信自己,因为这是“长虹”老师的言传身教,我深信不疑。
昨天晚上,我在家乡祁东论坛欣赏了本土名家志刚、林静与洪归的书法作品,觉得很赞。但是,如果让他们用我这支长虹钢笔来写的话,敢说他们必定英雄气短,找不着半点用武之地。电视剧里常看到有些烈马,若有生人去骑它,任你骑术再高,总要被它摔得四脚朝天。我的长虹笔就是如此一匹烈马。当我用它写了一二年文章后,黄金的笔嘴已被磨去了一边,成了一把利刃。有时偶尔有人拿我放在办公桌上的它去写几个字,都要遭受一番被拒绝的尴尬。要么写不出墨水,要么划破纸张,要么笔法迟滞,总之是一个不爽。此境此地任你功高盖世,也只能徒叹奈何。所以,用过它的人百分之百会对我说,你天天写字怎么会用上这样一支破笔。一脸的疑惑一脸的惋惜,让我自己都觉得有种恨铁不成钢的羞愧。
但是,我的羞愧总是一闪而过。我说我来试试。幸好每每一到我手里,它的表现就绝对一流。不要刻意去选择,更无须苦心去揣摩,我一握上它,那笔尖就是最好的书写界面,圆润流畅的局面可谓呼之欲出。
让人怀念的人和事物,总有让人怀念的理由。现在,我之所以怀念一支钢笔,就是因了它的个性。在欲望当道的今日,有个性的人难得,有个性的事物更是无法想象。我喜欢我这支钢笔的个性,它忠诚不随大流,有棱角不圆滑,情感专一不遍洒。这些本应该属于人的品质,却被大多数人所丢失。最后让一支钢笔来承担,着实让人汗颜。
更让人感慨的是。对于被自己所丢失的个性,不但没有丝毫的痛惜,有的反倒是厌恶甚至是痛恨。比如那些试用过这支长虹笔的人,总是真诚地劝告说,一支破笔扔掉吧,买支好的。我嘴上喏喏,心中却冷笑,知道什么叫“好的”吗?合适的才是好的。不合适的越漂亮越名贵越容易造成彼此间的伤害。唯有合适的才会让我们互生默契,相得益彰。对于我来说,这支长虹笔就是最合适的,现在来看甚至是唯一的。人们评论一手好字时常说“点如桃捺如刀”,虽然我的这支长虹“破笔”并非毛笔。但在我手里它却极具毛笔的效果。更神奇的是,其写出来的字笔画可粗可细,粗者达毫米,细者若发丝。而且,在运笔过程中常有虚笔出现。我喜欢写字,但从未练过,更未刻意去临过字帖,但那时的字却能得到广泛的赞赏,不能不说我的长虹钢笔功不可没。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二件事,似乎可以用来佐证自己上述的某些说法。
一是大约在上世纪的九七或九八年。我写了一篇三千多字关于画家管锄非老先生的文章,投给了湖南省政协某报的“文化广场”版。不久收到该报一卢姓编辑信函,说稿件已经编排好,而且你的字很漂亮,请写二幅“文化广场”来作刊头用。最后卢编辑说他非常崇拜管老并喜欢其画梅之作,希望得到一幅真迹。得信后我用长虹笔写了二幅寄去,每字一寸见方,应该是我与长虹笔最得心应手的一次合作。遗憾的是,我没能遂了卢编辑“崇拜”与“希望”的心愿。这充分说明了一个事实,我们都未能选择好最适合自己的对方。所以最终只能是无法“得心应手”的不好结果。自然地我的文章与刊头题字,都没能发表。不然的话,倒是可以给我这支被怀念的钢笔,添一段传奇与一份荣光。
二是十数小时前的昨晚,在电脑上看到韩寒发的书法网帖,录的是很著名的《送别》诗。除了许多字写得不认识我之外,老实说,我感觉这书法不好。其实这是一个很出乎意料的感觉。此前,我看到他手写体签名,那“韩寒”二字是写得极具神韵,简直可以作为一种新字体来推广。为何出现如此反差?作为阔少级的主,韩寒写此书法的笔应该不差,差就差在他并没有找到一支最合适自己的笔。真正合适自己的东西,不是重金买来的,而是一种缘分的结合,可遇而不可求。我突发奇想,假如将我那支破笔让他写书法又当如何呢?也许好,也许不好。合适则好,不合适则不好。世上的事就是:你合适的东西,我也许不合适,反之亦然。有道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这是一种宿命,也是一种真理,谁也莫可奈何。
更让人悲哀的是,我那支破笔,不但不能借给韩寒,而且就连我自己如今都不能再用。它丢失了,或者说它死亡了。
2004年的春天,我在家乡的某条长长的田埂上行走。路途泥泞,还照着艳阳,吹着暖风,我脱了外衣搭在手腕上,快步地走,两旁的田里长着嫩绿的草籽苗。一切都是美好的,但不幸却总是在美好之中不知不觉地降临。回家后,我发现原本插在外衣内袋里的钢笔不见了。立即返回去找,近一公里的田埂,来来回回搜索了四次,依然无果。随后,我又发动院子里的小孩,进行悬赏搜寻,还是徒劳。
我的长虹钢笔,在伴随我十六年后,终于没入冥冥的不知之处,弃我而去。
此前,我曾想到过我的长虹笔的多种归宿,比如年深日久自然报废,桌面掉下无奈损毁,而且还毫无来由地设想被慧眼识珠者偷去。可就是没有预料到,它会被乡村的滚滚尘埃所掩没。
今年在家乡过春节,一个晴朗的日子我翻晒和整理书柜里的藏书,翻出几瓶昔年的墨水,还有多次修长虹笔换下的笔筒、笔套和笔嘴。将它们用纸盒装好,埋在屋后的荒坡里。也算是为我那支“破笔”建了一个“衣冠冢”吧。
我知道自己以后再也不会用钢笔了。平日里记个什么东西,有元珠笔,写文章就用手机和电脑。昔年,伯牙喜弹琴,钟子期善听琴,钟子期死后,因为知音难觅。伯牙不再弹琴。我与那支长虹钢笔的结缘,何尝又不是知音相逢呢?因了长虹钢笔的离开,我的钢笔时代,注定要成为一个渐行渐远的历史背影。
2014.3.19凌晨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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