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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依法要回属于自己的权利是如此的难

admin 2024-11-28 2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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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日不作为的村干部违法行为、恶势力导致了今日土地重新确权的土地纠纷,遗憾的是现任的村干部照常不作为,次次推诿、逃避问题,服务态度极差,非但不去调解、解决问题,还气势高涨“有本事你们去告我们”,难道民众的权利如同粪土,是这么地不值钱吗?这样的干部是好干部吗?能带领村民走上富强之道吗?非得逼着我们走上艰难的上访之路吗?
  关于解决宋志平、宋志才土地承包权被侵占问题的说明及请示
  尊敬的启东市市长:
  首先,在马年来临之际,恭祝领导马年吉祥、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本人系当事人宋志平的孙子(宋志才是宋志平的亲弟弟),因当事人土地承包权被侵占,受他们的委托,特此向市长请示,请相关部门关注此事,并及时停止因侵占给当事人造成的利益损害。简要信息如下:
  一、事件起因
  1、宋志平,住启东合作镇五星村65组,1998年12月收到《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合计1亩7分8。(由南通市委农村工作部制发、启东市人民政府颁发)。1999年8月,村支书袁允龙(时任村委会计)带领杨亚红(时任村委书记)来其家中对宋志平说“划出也得划出,不划出也得划出”)7分6。2013年12月,宋志平新的确权证下发,其地块面积比实际少了7分6。
  合作镇农经办及合作镇五星村解释原因:宋志平妻子郁大姐病故了,生前的土地要收回(土地确权证所用人登记人是宋志平)。
  2、宋志才,住启东合作镇五星村65组,1998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证》合计2亩5分。1999年8月,村支书袁允龙带领人员将其土地强行划出7分4。2013年12月收到土地承包合同编号(2013)050965016,其承包地块面积合计1亩7分6,比实际少了7分4。
  2014年1月8日上午村民丧礼上,宋志才针对当年其女的土地被袁允龙和杨亚红瞒骗划分至翟胜浩、沈忠的做法很不满意,引起口角争执,袁允龙当众对着宋志才的面叫嚣“全大队我全笃宽,就让你要不到(土地)”!
  合作镇农经办及合作镇五星村解释原因:宋志才的女儿宋玉贤结婚并于1999年5月户口迁出,其娘家的承包土地要收回。
  二、目前现状
  3、五星村村委会将上述宋志平、宋志才的土地强行划出后,分配给本村村民翟胜浩、沈忠。
  4、当事人多次和村委会干部、合作镇农经办、启东市农工部相关工作人员交涉,无果,服务态度较差,虽也认可当事人确实权益被侵占,但总是推诿甚至回避解决此事,要求当事人自行逐级向上反映。
  三、相关证据
  5、附件:《土地承包证书》扉页(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不变)
  6、宋玉贤嫁入地启东南阳镇乐庭村关于其没有承包土地的证明(见复印件)
  四、诉求
  总书记曾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在此,本人代表当事人宋志平、宋志才向市长请求:盼及早收回当事人被侵占的承包土地使用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土地承包证书》上法律承诺,尽快纠正错误做法,维护法律严肃性,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宋志平、宋志才合法权益。
  特此请示,盼复!

- THE END -

admin

11月28日00:21

最后修改: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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